• 食藥署及衛生機關將持續進行禽肉產品來源稽查
食藥署及衛生機關將持續進行禽肉產品來源稽查 【發布日期:2017-02-16】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食品組  

食藥署於今(16)日通知各衛生機關持續針對市售禽肉來源及標示與其衛生安全進行主動稽查,稽查對象包含行銷業者、加工場所、攤商、生鮮超市、餐飲及餐盒業、學校及其他機關團膳等業者。上述稽查若發現有市售禽肉非源自合法屠宰場屠宰者,則將相關事證移請農政機關追查來源並逕予裁處。   

因應禽場出現禽流感疫情,食品藥物管理署前已發函餐飲相關公 (工)會及衛生講習或食品安全管制系統訓練機構轉知會員業者及學員,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依追溯追蹤管理原則,做好食材來源管控,慎選屠宰衛生合格之禽肉製備餐食,烹調禽肉及蛋類時應烹調至全熟,以確保食品衛生安全。   

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消費者,選購禽肉產品時最好選擇來源明確,經標示屠檢合格標章禽肉或CAS肉品,該等肉品均經農政機關屠宰衛生檢查合格;禽肉產品經過煮熟再吃不致有食品安全之疑慮,請消費大眾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