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 本會依內政部商業團體法規定,在同一縣(市)取得登記證照之餐飲同業公司、行號,應組織‘商業同業公會’為法人機構。本會成立於1946年,1967年7月1日,高雄市始改制為院轄市。更名為【高雄市烹飪商業同業公會】。依我國公司法之規定,本會屬強制加入之商業公會組織。 【宗旨】 本會以推廣國內外餐飲文化技藝及創意美食藝術為目的。提供餐飲衛生安全之管理知識及經營管理之技術、交流、展覽,以促進餐飲經濟發展。並協助政府推行政令,協調同業關係,增進同業共同利益及矯正弊害為宗旨。 【組織】 本會設理事會及監事會,理事會設理事長1人,常務理事6人,理事27人,候補理事5人。理事會之下設22個委員會,負責推動會務。 監事會設常務監事1人,監事4人,候補監事1人。負責審核、審查、稽核、理事會議決議事項及財務收支。 理監事會議,每三個月開會一次,均為無給職,任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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